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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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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做好取消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備案有關工作的通知青建辦字〔2018〕110號各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青島西海岸新區城市建設局,各建設、勘察、設計企業,各有關單位:為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根據《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取消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備案有關問題的通知》(魯建設函〔2018〕28號,詳見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設計處通知公告),經研究,現就做好取消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備案有關工作通知如下:一、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再辦理企業承攬的工程勘察設計項目合同備案業務。本通知發布之日前已經辦理勘察設計項目合同備案的,除合同信息發生變化外,企業不再重新辦理。二、我市工程勘察設計合同信息將通過青島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一體化平臺(以下簡稱青島一體化平臺,網址 http://120.221.95.90/qdyth/loginkey.aspx)推送至山東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三、各勘察設計企業(含外地入青勘察設計企業)須在青島一體平臺注冊登陸,具體操作步驟詳見平臺注冊登陸頁面“青島市建筑市場監督與誠信一體化平臺企業端使用說明書”。四、各建設單位應將建設工程項目的基本信息及時錄入青島一體化平臺,并提交主管部門審核。勘察設計合同信息由勘察設計企業錄入并對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勘察設計企業應在簽訂《建設工程勘察合同》和《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之日起15日內,在青島一體化平臺搜索所承包的項目,于“勘察設計合同信息”板塊錄入相關信息。該信息將定期推送至省一體化平臺,同時作為勘察設計企業誠信考核中的青島本地項目業績加分依據。之前使用的“青島勘察設計合同備案系統”僅作為誠信考核外地項目業績加分系統使用,合同備案功能停止使用。五、各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由青島一體化平臺主管部門端登陸,查看勘察設計項目信息。要加強取消勘察設計合同備案后的相關管理工作,著力加強勘...